发布时间:2018-01-08 来源:南阳规划局 阅读次数:
各县(区)规划局、规划分局:
现将《2017年县乡规划工作要点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附件:《2017年县乡规划工作要点》
2017年3月8日
2017年县乡规划工作要点
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,促进规划事业发展,提升县乡规划工作水平,为我市推进“百城建设提质”工作打好规划基础,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市委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安排,今年县乡规划工作继续围绕“四个一”工作开展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深化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
(一)县(区)级规划
1、完成县域规划报批工作。各县抓紧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报批工作;卧龙区、宛城区完成乡村建设规划。
2、完成县城总体规划、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。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总体设计;年底前实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,并完成重点发展地段的城市设计。
3、完成县城专项规划。完成已编制的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、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、道路系统、停车场站、夜景照明、商业网点、中小学布局、燃气工程、环卫设施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、消防工程、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抗震防灾、绿地景观系统、滨水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16个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完善工作,并于年底前报批;10月底前,完成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规划。
4、编制组团城市详细规划。按照《市长交办事项通知》([2017] 2号)要求,唐河县、社旗县、方城县、镇平县、鸭河工区、官庄工区要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详细规划。
(二)乡镇规划
1、抓紧修编乡镇总体规划。总体规划期限未达到2030年的乡镇,全部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,并于年底前完成。
2、完善中心镇专项规划。完成中心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道路交通、消防工程、给排水工程、绿地景观系统等4个专项规划。有条件的一般乡镇可选择编制专项规划。
3、完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。淅川县荆紫关镇、社旗县赊店镇、桐柏县淮源镇3个历史文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要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,并及时报批;卧龙区石桥镇于6月底前完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工作。
4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要求,完成“三镇”(市级重点镇、市级特色镇、市级美丽宜居小镇)规划编制工作。
(三)村级规划
推进实用性乡村规划编制,提升规划编制率和实用性。今年计划全市共完成200个中心村、基层村规划;完成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(含新公布的村庄)。
二、做好规划展示工作
1、完成县(区)级规划展示馆开放、提升工作。未开放的县级规划展示馆要认真布展,年底前完成。
2、推进乡镇规划展示厅布展及开放工作,2017年底实现乡镇规划展示厅全部开放。
3、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规划展示工作的通知》(宛组通[2016]2号)要求,继续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做好村庄规划展示工作,要有专栏、有展室、有专人管理、有活动。
三、加大规划管理和队伍培训力度
1、强化队伍建设。县(区)规划管理要做到有机构、有会议、有记录,切实发挥规划管理机构的作用。
2、做好队伍培训。除市局组织的培训外,各县(区)全年至少组织2次乡镇、村级规划队伍业务培训,提升基层规划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。
3、加强规划管理。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,规范一书三证发放管理工作。加强镇乡村规划编制、修编、审批管理工作,规范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》申领、核发及网上录入工作。
四、强化组织保障
各县(区)健全规划工作领导机构;明确年度目标任务;并将规划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县(区)年度工作绩效评价。建立周报台帐、进行季度统计,及时掌握规划工作进度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,及时跟进指导。